【題目】:
X公司於X5年1月2日以310,890購買台大公司發行之公司債,面額300,000,
票面利率5%,有效利率4%,每年12月31日付息,X8年12月31日到期。
X5年12月31日市場利率降為3%,台大公司公司債市價上升為316,972。
X公司於X6年1月1日決定將該筆公司債重分類
試問:(1)由備供出售證券投資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試作X6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之分錄
(2)由持有至到期日重分類為備供出售證券投資,
作X6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之分錄
【答案】:
(1)現金 15,000
持有至到期日 5,491
利息收入 9,509
316,972*3%=9,509
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2,824
利息收入 2,824
308,326*4%-9509=2,824
(2)現金 15,000
備供出售 2,667
利息收入 12,333
【想法】:
(1)關於往後年度計算利息收入的3%是以轉換日的市場利率作為計算利息的利率嗎?
另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之攤銷則以舊的有效利率計算,
若想計算X7年底我的想法如下,不知這樣是否正確?
(316,972+5,491)*3%=9,674
X7年未實現利益攤銷=308,326*4%-9,674=2,659
(2)想請問關於利息收入12,333如何得來?
自己湊數字是以X5年底到期日投資BV=308,326*4%=12,333
【來源】:林蕙貞 中會新論下冊P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