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採權益法之投資問題

作者: financer (海風俠)   2016-08-07 13:54:29
在做鄭泓的中會題庫時看到這一題:(P.8-47 104鐵路特考三等中會)
甲公司於 X2 年 1 月 4 日以每股$40 的價格購入乙公司每股面值$10 的普通股 400,000
股作為投資,占乙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 10%,並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X2年 6 月 5 日收到每股$2 現金股利及$1 股票股利。X2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又以每股
$44 的價格購買乙公司普通股 1,320,000 股,占乙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 30%。
乙公司另發行有 10%,累積特別股$20,000,000,每股面值$10,該特別股被歸類為權
益,X1 年度已積欠一年股利。甲公司除了投資乙公司普通股之外,另對乙公司有
無擔保的長期應收款$20,000,000 及抵押貸款$10,000,000。乙公司 X2 年度公司決算
淨利為$15,000,000。X3 年度則虧損$308,000,000。
試作:甲公司投資乙公司 X2 年度及 X3 年度之相關分錄。
解答在做X2年2月13日的分錄時,認列採權益法之投資(即當年度乙公司淨利)公式為:
(15,000,000-20,000,000*10%)*40%*6/12=2,600,000
我想問的是 乙公司X1年度已積欠一年特別股股利
為何計算時只有減除當年度特別股股利?(即20,000,000*10%=2,000,000)
煩請板上高手們解惑~謝謝!
作者: jeff8888 (Jeff Chen)   2016-08-07 17:42:00
只要是累積特別股,在計算投資收益或是eps,每年都只扣一個股利,不論是否有積欠
作者: financer (海風俠)   2016-08-07 20:34:00
謝謝樓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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