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蕙真 中級會計學新論下冊 第八版 p48
釋例二十六 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 既得條件為非市價績效條件
X4年初台東公司與30位經理人員簽定各給與100股股票之協議 條件為經理人員
不得在既得期間內離職 若台東公司X4年獲利增加超過20% 則股票可於X4年底
既得 若台東公司在X4年 X5年間之獲利平均每年增加超過15% 則可於X5年底既得
若台東公司在X4年至X6年間之獲利增加平均每年超過12% 則可於X6年底既得
X4年初之股票市價為每股40 與給與日股價相同 台東公司X4年至X6年間
預期不發放股利 其X4年至X6年間預計與實際之離職人數與獲利成長率資料如下
年度 估計離職人數 實際離職人數 預期獲利成長率 實際獲利成長率
X4年 2 1 17% 16%
X5年 2 3 15% 12%
X6年 1 2 12% 14%
試作(1)為台東公司作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相關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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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估計酬勞成本 累積應分攤比例 累積應分攤金額 本年度應分攤金額
X4 40*100*(30-1-2)=108000 1/2 54000 54000
X5 40*100*(30-4-1)=100000 2/3 66667 12667
X6 40*100*(30-6)=96000 3/3 96000 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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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X4 X5年人數的部份 不懂X4年的30-1-2跟X5年的30-4-1要怎麼理解
只知道X6年因為是最後一年了 所以不需要看估計人數 直接把
X4~X6年實際離職人數扣掉就好orz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