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前輩們,大家好:
事務所的小小兵,魯姐我終於活過了營業稅(其實這沒什麼好驕傲的)
想請問各位前輩
1.申報營業稅
電費:是不是只能公司名、統編、設籍地址(才能申報營業稅)
有公司名、統編,用電地址不是設籍地址不能申報營業稅
衣服:都不能申報營業稅呢?
2.是不是沒有人做迴轉分錄呢?
就是前手12/31做
xx費用
應付費用
魯姐做了迴轉分錄,所以被罵....
3.會計師事務所的新人,是不是一直改傳票呢?
故事:魯姐我要做xx公司暫結報表,結果主管都不看那間公司的傳票
只叫魯姐先做書審公司,交待把書審公司的傳票釘好
然後把叫我改傳票....
如: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改
現金
銷貨收入
錯字改、費用科目改另一費用科目
進貨 xxx
倉租 xxx
報關費 xxx
應付帳款 xxx
改
進貨 xxx(三項相加)
應付帳款 xxx
約改了近百張的傳票....(都是書審)
暫結報表,入了4xx張的帳,目前約改了50張的傳票....
(改的部份,都是補入交際費、跟客戶資料、營業稅費用申報營業稅,但是
不屬於業務範圍,只入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