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10點放榜,
或許明天會收的到成績單(預測)....
開放收到成績單報告區。
若您有收到成績單,麻煩推文下
縣市-鄉鎮區-536(為區分有考上跟未考上之成績單)收到
沒寫536就是.........(心酸話就不用說)
例如:
有考上
台中(北區) 536收到 .......
沒...
北市(木柵) 收到......(若要寫過審、中,也可以)
若您要發表自已各科成績評分也可以。
感謝大家的配合。
此篇會置底文(五天後會移除)
版主conk
PS:
本考試預定於105年10月19日榜示,並於榜示之日起3日內寄發考試成績及
結果通知書。榜示及格者,本部並寄發及格通知函及證書規費繳款單,應考人
如於榜示後7日內未收到,請來電洽詢。各節次均缺考之應考人成績及結果通
知書不予寄發,應考人如有需要,請電洽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辦理。
考試及格者須繳考試及格證書規費新臺幣512元(含手續費12元,請
儘速依所附證書規費繳款單辦理)。
複查
(一)依「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之規定,以網路系統申請之方式辦理。
(二)應考人應於本考試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預定自105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1
日中午12時止),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主站」或「分站」
,點選「申請複查成績」,填具申請複查成績相關資料,繳納費用後始完成
申請程序,並以一次為限(系統送出申請後,不得修改或刪除),逾期申請或
未依限繳費者,不予受理。
(三)應考人申請複查筆試成績,每次每科目收取複查費用新臺幣5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費期限:請於榜示之次日105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1日中午12時
止(因申請期間之末日10月29日為星期六,爰系統受理延至10月31日中午12
時止),並於105年11月1日前完成繳費。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
員會之決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