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由於目前任職於債券部門,
因此對於明年IFRS9針對債券的評價部分有興趣,
尤其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證券投資,
由於目前有備供出售此科目,
針對明年取消備供此科目,
我們的會計師,公司的會計,以及同事的朋友有在大公司上班的,
都說明年開始,債券放在其他綜合損益的部分,
未來處分時損益無法再重分類,損益部分就永遠留在其他綜合損益。
但我目前看了林蕙真的中會,他寫的是股權不能重分類,
但債券放其他綜合損益就跟現在的備供一樣,處分就重分類回去,
只是比現在的備供需要多提信用風險這塊而已,
而且張仲岳的書也是債券會重分類回去
因此,我想問現在是我的理解出了問題?(我有學過中會,但非IFRS9,所以不敢肯定)
還是說,主管機關有另外規定之類的,希望有人能回答我的疑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