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ncil (wweei)
2018-03-04 22:40:00是107.1.1為準沒錯啊,舉個例 書面聲明是106/11/14發布 代表去年地特不考新的這號,這是大綱說的規則,但從今年開始就能考了,像是關特,但是因為舊的7號客戶聲明書停止適用是在7/1,換言之假設你考4月關特審計如果考舊的客戶聲明書或考新的書面聲明你都不能說什麼,也就是所謂過渡期,因此叫大家新舊都要看的原因,而67號老師說6號可不看算是例外狀況,7月考出來也是合理,因為舊的早停止適用。至於停止適用大家是以常理來講的,過了7/1當然用新的,當然啦,出題委員會不會注意到這麼細節就另當別論……真的考出來也只能申訴,申不過也只能摸摸鼻子吧。有一個實際例子你參考看看,54號集團財報特別考量102/8/20發布,104/7/1實施 ,15號採用其他cpa之查核工作不再適用,結果105關特照樣考出來……所以你說舊的何時才能放?誰也說不準!有時候真的運氣運氣啦,加油大綱說審計公報當年度1/1發布者不考,今年準備到67最保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