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下
1.在會計配比不當 計算的OCI 是當期數還是累積數??
2.另外,在算信用風險時所選擇信用風險利率要用哪一個??
鄭版
1.OCI他算出來好像都是當期數
2.他選擇信用風險利率是上一年年底的
非鄭版(張、江),林省略
1.累積數
2.最原始的信用風險利率
例:(只針對信用風險利率做例題)
年度 市場有效利率 = 指標利率 +信用風險利率
X1/1/1 12 = 7 + 5
X1/12/31 8 = 5 + 3
X2/12/31 11 = 6.5 + 4.5
X3/12/31 13 = 6 + 7
在X1年底時所選擇信用風險之利率
鄭版: 10=5+5
非鄭版: 10=5+5
X2
鄭:9.5=6.5+3
非鄭: 11.5=6.5+5
X3
鄭: 10.5=6+4.5
非鄭: 11=6+5
到底哪一個比較符合理論或實務啊??
謝謝
我應該沒有誤會以上老師的做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