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RuyPI6h ]
作者: allesvorbei (如果、聽說、可能)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律師等九種考試國文取消選擇
時間: Thu Nov 8 13:14:55 2018
考試院今(8)日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等9種法規,有
關國文科目題型之規定。中醫師考試國文科目題型,修正為作文與翻譯;律師、會計師、
民間之公證人、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等8種考試
的國文科目題型,則修正為作文,自108年舉行的各該項考試開始施行。
考試院說明,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屬於執業資格考試,重視專業知能,列考國
文科目時,特別重視語文理解應用、邏輯思考、人文素養等博雅能力的評量功能。為發揮
國文科目評量綜效,以符合專業考試之測驗目標,並強化專業衡鑑的信度與效度,因此配
合修正相關考試規則有關國文科目題型之規定,刪除列考測驗式試題,採取多元型式作文
為主要評量方式,這項修正並將於衡鑑3年後,檢討評量綜效報考試院會。
情報來源:考試院
https://www.exam.gov.tw/cp.asp?xItem=27946&ctNode=410&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