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計師好
我是初學者
想要請要個小白問題:
我司有一筆3000元收入,想加上3.27%增值稅點
我認為加稅後售價應該變成:3000÷(1-3.27%) = 3101.4元 ....算法一
我們會計卻說是:3000X(1+3.27%) = 3098.1元 ...............算法二
可是這樣增值稅變成
3098.1 X 3.27% = 101.3
到時候結算收入
3098.1 = 101.3 = 2996.8
並沒有剛好湊到原本預期的3000元啊
為什麼會計會用算法二,而不是我說的算法一?
感謝大家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