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guy (ya)》之銘言:
: 各位會計師好
: 我是初學者
: 想要請要個小白問題:
: 我司有一筆3000元收入,想加上3.27%增值稅點
: 我認為加稅後售價應該變成:3000÷(1-3.27%) = 3101.4元 ....算法一
: 我們會計卻說是:3000X(1+3.27%) = 3098.1元 ...............算法二
: 可是這樣增值稅變成
: 3098.1 X 3.27% = 101.3
: 到時候結算收入
: 3098.1 = 101.3 = 2996.8
: 並沒有剛好湊到原本預期的3000元啊
: 為什麼會計會用算法二,而不是我說的算法一?
: 感謝大家的解惑!
稅率的部分我簡單解釋一下
貴司應是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簡易徵收 增值稅率為3%
0.27%應該是附加稅 是(城建5%+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1%)×增值稅率3%得出
若您要實拿3000元 增值稅由買方負擔
則開票金額應該是3000×(1+3%)=3090元
附加稅8.1元不會顯示在發票上面的 附加稅是申報繳納增值稅90元時才一併繳納
所以增值稅可以讓買方負擔(加在開票數裡) 附加稅得貴司自行負擔
若月營收金額未達起徵點的話 也有可能免增值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