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問題

作者: alvn (低 調)   2019-02-15 11:58:49
請問各位大大
有一個條文我不大確定我的解讀是不是正確的
想請教各位大神跟高手
將房屋無償提供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人使用者
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於申報時檢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2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的無償借用契約影本
可免設算租賃所得外,仍應按照當地一班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我的解讀是配偶跟直系親屬不管是否無償且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都是不用申報的
除這兩款人以外若沒有符合1.無償2.非營業3.非執營業務都要申報
不知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以上謝謝大神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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