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存貨淨額 期初300,000 期末600,000 本年度曾認列跌價損失$25,000
應付帳款 期初(200,000) 期末(210,000) 均因進貨而產生
該公司X3年度之銷貨收入為$600,000,銷貨成本為$450,000,董事長想知道該公司今年支
付了多少現金給存貨供應商?
這是108關稅會計四等考題,公職王解答的計算如下:
付款給供應商=$450,000-$25,000+$600,000-$300,000+$200,000-$210,000=$715,000
看算式進貨計算出來的應該是725000這個金額
但我疑惑的是如果銷貨成本要扣除25000的跌價損失
為什麼期末存貨淨額的部份不用加回25000?
而且若用進貨725,000套入銷貨成本公式計算,這樣銷貨成本也不會等於45萬
我自己是算75萬,請教各位是我觀念有卡住嗎還是解答有問題呢?
謝謝!!
補充一下,我的想法是,銷貨成本450000是加上跌價損失後的金額
因此不含跌價時的CGS=425000
如果沒有跌價損失,期末存貨應該要是600000(原淨額)+25000=625000
帶入公式期初存貨30萬+進貨-期末存貨625000=425000
所以進貨會等於75萬
那如果按原題意說明加上跌價後,銷貨成本就會變45萬,末存淨額也會是題目的60萬
不能理解為什麼只有CGS要扣掉跌價損失,末存卻又拿淨額來計算
這樣兩邊的基礎不是不一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