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教一下這題怎麼算
沒頭緒@@
甲公司及乙公司於 91 年 1 月 1 日分別投資$550,000 及$450,000 之現金,成立合資企
業丁公司,甲公司及 乙公司分別取得丁公司 55%及 45%之股權。95 年 6 月 30 日,乙
公司將一批成本$120,000 存貨以$150,000 價格售予丁公司,但至 95 年 12 月 31 日止
,丁公司僅出售該批存貨之 60%。試問,若乙公司帳上對其投 資於丁公司之股權採權益
法處理,則 95 年度乙公司帳上應認列其出售予丁公司之存貨的已實現銷貨毛利 金額為
何?
(A)$18,000
(B)$20,970
(C)$23,400
(D)$24,600
答案為D
我想請問為何不是 30000*0.45-30000*0.4(未實現)*.45(乙公司出資%)
麻煩各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