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IFRS 16 租賃下租賃修改的會計處理
在出租人融資租賃下租約修改為營業租賃時
張仲岳版本(第四版下冊第336頁)
做法是沖銷"應收租賃款"和"未賺得融資收益"
另設"出租資產" 價格以公允價值為準
若金額有差額應作為變更租約損益
但是鄭泓的IFRS 16 講義提到的處理方式是僅將差額轉列出租資產
我筆記有記老師上課時說 不會管公允價值, 也不會影響損益
我是去年買鄭泓的函授, IFRS 16 的部分他是今年上半年上到的
現在發現跟手邊張仲岳老師的中會課本作法有差異
而且這兩種做法完全不一樣......
不知道這邊有什麼版本差異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