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前輩幫忙指點迷津解這題?
想了幾天,腦袋都卡住了,想請各位高手幫忙,感謝~~
前情提要:
1. 退稅2021年度金額,稅局不匯款給公司;直接扣抵後,原本要繳給稅局的不繳納。
2. 2022.4月起,每月須繳給稅局的所得稅會與2021年退稅金額進行對沖。
依舊維持每月對員工薪資扣所得稅,但公司不需要再繳交給稅局,直到2021年退稅金額沖
銷完畢後,再開始繳所得稅給稅局。
3. 公司將2021年退稅金額在2022.4薪資發放還給本地員工;外籍退稅將給公司,不還給
個人
4. 外籍補稅,公司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