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最近接到公司一個計算分析 所屬單位 產值(利潤)的任務。問題如下:
目前小弟單位 因已成立8年多,當初投資設備/裝潢等成本,係分5年攤提,所以第6年後
,因為所有攤提成本全部攤完,我的收益(利潤)有明顯成長。
而要回報公司目前的實際收益(利潤)時,組長表示要把以前當初的投資設備/裝潢等成
本全數再抓出,按5年平均攤提回去後,才是事實上的利潤,以那個數字去進行回報。
這個情景 在我的工科邏輯上一直感覺怪怪的,組長只回說:設備用久了是不是會損壞?
所以實際上要再考慮回去!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財務背景專長的可以幫忙分析或解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