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人在曼城租屋,是透過一間M開頭的房仲找的
先前的服務爛就先不談了
由於下個月將離開英國,租約也將於3/22到期
今天房仲已經有帶人來參觀房間(當時我也在場)
今天下午,我又收到一封他們的來信
「告知」我,明天下午530會帶人來參觀房子
在一個小時內,我已回信說明,當時人不在家,不方便
但他們回信說:(大意)
「只要在參觀24小時前告知你,你就沒辦法拒絕」
我不反對他們帶人來看房
但我不在的時候,他們也可以隨心所欲地進出我的房間?
他們說:「沒關係,我們有備用鑰匙」
在英國這是可以被認可的嗎?
也許24小時內告知是必須的,但當事人不在家,仍是被允許的嗎?
若東西不見的話,該由誰負起責任呢?
(我已寄信跟他們說,若有東西遺失你們要負責任嗎? 他們尚未回復)
懇請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協助解惑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