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預計過去之後,要住男朋友家,但是聽說英國海關對於適婚年齡女子入境會特別嚴
格,聽到在英國有男朋友更是警戒程度MAX。入境的時候,是否採用「先在朋友家借住,
入境之後再自己租房子」的說法,會比較可靠?但是面對海關,感覺誠實還是最上策,真
是內心糾結忐忑不安啊!還是只要有回程機票和財力證明,海關人員都不太會刁難?
說到財力證明,我的財力證明是為了防止簽證官抽查準備的,所以英文翻譯本最後一
筆交易的日期是七月中旬,但是我預計要八月上旬才要入境,入境的時候,財力證明已經
是將近一個月之前。這樣是不是距離太久了?還是準備旅行支票等會比較保險呢?
有請各位板友解惑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