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於學生簽證的問題想請問有經驗的人,希望可以提供各位豐富的經驗談....
我今年9月剛結束研究生課程,BRP的有效期限是到2018年的1月中,
因為目前有實習所以還繼續留在英國,想請問一下我是不是可以實習到1月底,2月初再離開英國呢?這個過程中都不會離開英國進行其他的旅遊或是出國,想知道這樣是不是就是非法的居留呢?或是海關是可以接受學生簽證到期後再多滯留一段時間(以免簽證的名義留下。)
當然實習的單位是可以接受我因為簽證的狀況而有所異動的....但因為我想要把手上的案子做到一個進度後再離開。
不知道這個問題在板上是不是很常見,可是因為我沒有搜尋到類似狀況所以還是鼓起勇氣來問了,希望大家能幫忙解惑~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