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請] Alltogether聯名罷免Nick1119板主

作者: KY (Δx*Δp >= h/(2π))   2014-09-09 09:37:21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K2hJYVV ]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申請] Alltogether聯名罷免Nick1119板主
時間: Sat Sep 6 15:16:47 2014
一、檢視 AllTogether 板的精華區,確實如板主 KY 所述,自 103/4/7 後,
至 8/26,均未再有板主 nick1119 處理板務的相關證據。(看板違規公告
亦無)
二、板主 nick1119 於組務板自清,均有以信件答覆板友的問題,處理板務。
然三位板主均已共事一段很長的時間,應已有板務處理上的默契,各自
負擔所應分擔的板務部份。
AllTogether 板每日均有多件板友違規案,自均需板主群善盡管理的責任。
而另兩位板主 KY 及 JagdMirage 均認為板主 nick1119 未盡到板主的
責任,自為一評量板主是否失職的參考依據。
三、經板主 KY 與 JagdMirage 提出聯名罷免申請後,板主 nick1119 處理
板務的情形亦未見有所改善。
故組務同意 AllTogether 板主群的連署罷免板主申請,即刻解除 nick1119
的板主職務,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小組內板主的職務。
※ 引述《KY (Δx*Δp >= h/(2π))》之銘言:
: 1.申請:Alltogether板主群罷免 Nick1119
: 2.依據: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 標題 罷免版主新規
: 時間 Thu May 8 00:59:30 2003
: ───────────────────────────────────────
: 1.為提高效率,若該版超過半數以上版主同意罷免另一位版主,
: 則無須經過連署,可直接提出申請,但罷免原因需詳細呈述。
: 2.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參與罷免。
: 3.西元2003年5月7日前上任之版主不受限於第二條規定。
: 生活娛樂館 小組長 claus 200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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