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友,我大概是徵不到了。
既然如此,就徵很認真在過生活,很會玩的伴吧。
以下是我認為"玩"的定義:
#景點旅行(舉凡去武陵農場、谷關新北投溫泉、北海岸老梅石巢、花蓮、新竹尖石..)
#登山健行(舉凡登百岳中級山、谷關七雄鳶嘴稍來、皇帝殿五寮尖...)
#鐵馬輪轉(夜騎、騎到很高、很遠、很美的景點...)
#展覽控 (看夢幻舞馬、科博館美術館...)
#電影咖 (首輪二輪)
#嗜咖啡閱讀(有時靜靜沈澱在自己的世界,再冒出頭吸兩口氣)
#不停學習者 (舉凡樂器、做菜、野外知識、雪攀技巧......)
#露營
原PO男,台中工作,1983,175,單身。
個性...在一般情況下溫和、安靜少言,
但當情緒波動較大,比如騎單車騎得很HIGH、或身處美景深有感觸,
或談論到很有興趣的主題時較能侃侃而談。
不喜歡抱怨。
http://ppt.cc/IEqp
http://ppt.cc/i4Dy
樂於接受生命中的新刺激,並以此作為動力。
徵求對象條件(很重要)
1.自認,很認真在過生活的人。
2.公民。
3.(1)附照片、自我介紹。
(2)不能回訊息很慢又不解釋。(比如回覆一句line可以時隔48小時以上...)
(3) 接受見面,在現實中認識彼此。
以上,感謝看完,晚安!祝週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