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台北女孩想談戀愛願意214當我限時的情人嗎

作者: TENCHA (最好的茶)   2015-02-10 21:43:16
「以分手為前提的戀愛?!」這聽來太奇怪了吧!
我想永久人生伴侶不好找 但是短暫的戀情妳有興趣嗎?
愛情的保鮮期限大約就在三個月左右 有期限反而更希望好好珍惜當下每一刻
妳可以跟我說想交往多久30天 60天 90天?就算只有214情人節也可以
希望在這段時間 維持熱戀的感覺
可以常常見面 也可以傳訊息聊天
關於我 身高181公分好相處的七年級男生
年紀身高體重`不限 順眼比較重要
還有就是要聊的來 希望可以先見面在討論相處模式
大台北地區為主 只要妳也願意一起 現在寫信信給我LIN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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