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台北~妳也想談戀愛願意當我限時的情人嗎?

作者: TENCHA (最好的茶)   2015-06-09 22:20:51
「以分手為前提的戀愛?!」這聽來太奇怪了吧!
有期限反而更希望好好珍惜當下每一刻.真是好提議
愛情的保存期限大約就在三個月左右
希望在這段時間 維持熱戀的感覺
可以常常見面 也可以傳訊息聊天
關於我 身高181公分好相處的七年級男生
年紀不限 身高體重參考 順眼比較重要
還有就是要聊的來 希望可以先見面在討論相處模式
大台北地區為主 只要妳也願意一起 現在站內信給我LIN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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