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緊握著你的手,不願再一個人走

作者: wei310224 (煒嚼爺)   2016-05-17 22:32:20
如果茫茫人海中可以相遇,那就不要忍心擦肩而過
單身時間同年齡
厭倦了一人飽全家飽的日子,
身邊有個伴嘮叨似乎也不是件壞事
雖然很講求緣分,但還是很期待一次的怦然心動,走向細水長流的幸福
關於我:
彰化人,對外乾脆自稱鹿港人,有很重的海口腔台語
前陣子彰化被點評最無聊的縣市之一...景點就算了,沒有美食我不能認同
1989年獅子,到了被叫叔叔的年紀
幸好有點娃娃臉(自認),出門偶爾被當作是學生
長相認定很主觀,覺得帥就帥
身高是如果可以領殘障手冊會被寫上半殘的172,
175好像是版上的標準,掂掂腳尖加個鞋墊應該差不多
體重70,前陣子吃得好睡得好一路攀升,礙於可能要當伴郎....是該減肥了
喜歡捏腰邊肉的人千萬別放過這機會
工作:傳統產業,名義上周休二日...
無限的加班加班再加班,滿滿的血與淚
本身比較悶騷,不太愛講話,在長輩眼中算是忠厚老實,跟比較熟的朋友會嘴賤、毒舌
曾被異性朋友說比較適合當丈夫不適合當男朋友...該哭還是笑呢?
不菸、不酒
興趣:聽音樂、看電影偶爾逛書店當假文青,
喜歡棒球,支持陳金鋒!
真相:
http://i.imgur.com/eRv3Eua.jpg
http://i.imgur.com/TttNILE.jpg
關於妳:
因為是想找女朋友,說不設條件都太過矯情了
妳不需要臉蛋勝過林志玲、
也不需要胸部大過蔡依林!
但是拜託體重要超過王心凌
妳可以抽菸,但是不能在我面前
妳可以小酌,但不可以酗酒
妳可以上夜店,但是要懂保護自己
妳可以當公主,但是別把我當蕭博駿
妳可以有交友空間,但是要適當的避嫌
AA不AA規則講清楚就可以,但是別事後找紛爭
中部人
1985-1995
單身無曖昧對象
身高-體重↑95
世界上沒有百分之百完美的情人,只有百分之百的相處,
感情是需要練習才能聯繫,
女孩,如果妳也在找理想情人,不妨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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