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台北女孩~妳也想談戀愛願意當我限時情人?

作者: TENCHA (最好的茶)   2016-09-06 23:10:41
「以分手為前提的戀愛?!」這聽來太奇怪了吧!
我想永久人生伴侶不好找 但是短暫的戀情妳有興趣嗎?
愛情的保鮮期限大約就在三個月左右 有期限反而更希望好好珍惜當下每一刻
妳可以跟我說想交往多久30天 60天 90天?
希望在這段時間 維持熱戀的感覺
可以常常見面 也可以傳訊息聊天
關於我 身高181公分好相處的七年級男生
年紀身高體重`不限 順眼比較重要
還有就是要聊的來 希望可以先見面在討論相處模式明天也可以喔
地點 大台北地區為主 只要妳也願意一起 現在寫信信給我LINE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