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愛是習慣,情是累積。

作者: AdamChang (亞當)   2016-10-19 15:28:36
  有句話叫「愛是習慣,情是累積。」我想這很符合香港影星梁家輝曾說過的一
段話,「一對戀人,頭一兩年拍拖,那是戀情;之後的十年八年,是感情;如果三
十年後你仍會拉她的手上街,那才是真正的愛情。」
  很多人對於另外一伴的要求有著自己的標準,對於愛情有自己的幢景,其中一
樣就是「適合」。其實這沒什麼不好,所謂的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相處不愉快不
管再怎麼愛都難以長久,可是你沒跟對方在一起怎麼會知道你們相處的到底愉快不
愉快,你沒跟他交往你怎麼知道你們是否合適?所以你標準設再高再多都沒用。
  現代人常被批評是速食愛情,好像沒有很了解彼此就決定交往,其實我覺得沒
什麼不對,現在本來就是講求效率的年代,你跟對方看對眼,那就試著交往看看,
喜歡本來就是經過考驗才能變成愛,經過歲月的證明才知道從喜歡昇華成愛,但如
果抱持著我一定要愛上對方才談戀愛或這是真愛我才願意交往,我覺得有點難度。
速食愛情為人詬病的地方在於雙方一拍即合馬上交往但卻不願意花時間溝通、磨合
,甚至是尊重彼此,稍有不適卻不協調而馬上分離,其實這無關是否雙方認識長久
,一對相識十年的男女終於在一起了,但如果相處一不愉快也懶得溝通傳達彼此的
想法觀念就火速分手,那結局跟認識十天就交往還不是一樣。因此認識十年日久生
情終於在一起的情侶跟認識十天一見鍾情迅速在一起的情侶其實開始戀愛的時間點
都是一樣的,沒有誰比較多或誰比較少。
  基於相愛容易相處難的理論來說,我覺得認識很久最後在一起的情侶跟認識一
下子就交往的情侶根本無法得知那對戀人可以交往比較長遠,因為評比的標準不是
認識時間長短而是相處融不融洽。另外一個我覺得可以思考的層面在於,對待友人
的方式、態度跟對待情人的方式、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認識十年卻始終用著朋友
的身分跟交往了用著情人的身分完全不同。
  所以不管彼此是認識十小時、十天、十個月還是十年,雙方交往了才是戀情第
一秒的開始。
  談戀愛對我來說並不是為了找到真愛或是什麼soul mate之類的,而是在一段
戀情裡學習如何跟對方相處。
  有的人很小心翼翼地選擇對象,他們不希望雙方還在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就貿
然在一起,期待能夠用朋友的身份多認識彼此,當然不好的情況就是認識的越深就
會發現對方不是自己想要的,或是對方有某些點是自己無法接受的,原本有的好感
突然都沒有了,漸漸地沒有了交集。
  這樣其實也不錯,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一個未來不會有結果的人身上,但倘若每
個對象都是這樣的模式導致始終處於單身的狀態我就覺得不好了,因為談戀愛其實
也是需要練習的,經驗值勢必是要透過一段又一段的戀情才能累積。我相信沒有十
全十美的人,我也相信多數的情侶絕對都會吵架,每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都迥然不
同,生活習慣待人處事風格也大相逕庭,相處起來勢必會有摩擦,但我們不是每個
人都是諮商老師或是談判高手,能夠完美地跟對方溝通把事情處理到盡善盡美,或
是可以像催眠師一樣把對方改變成我們想要的樣子,但這就是戀愛時最需要學習的
部分,學習如何跟對方溝通,學習如何影響對方,或是知道自己無法改變對方只好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以結果論來說,不管是在一起三年了最後還是會分開跟一開始就發現彼此不適
合交往在一起也會很辛苦而選擇單身都是一樣的,但我相信在一起的三年收穫絕對
比一開始就寧願不在一起來得多。
  寧缺勿濫就某方面來說也有缺點,少了許多可以學習的契機,我深信沒人是天
生好手可以跟另外一伴和平共處,但是多了幾次戀愛至少比較有經驗知道如何跟對
方互動、相處,甚至解決彼此之間的摩擦。就像有些人總是會說不要幫別人養老公
/老婆,但若戀愛次數零的話,自己不就沒有機會被養成老公或是老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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