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還記得去年2月28號那天嗎?
第一次遇見妳,就發生很多意外
依時間準時出發,從新北開到台北市,快到時才發現冷氣壞掉
幸好那時候不是夏天,只好匆匆停好車,趕緊赴約
走上捷運站上的電扶梯,第一次看到了妳
是個很可愛的女孩,露出了笑容對我打招呼,妳手上提著本來要在車上撥放的CD
說明了剛剛車上的糗事後,就展開第一次約會:看電影
途中雖然有話題,但還是有些許尷尬
電影開播後,後方的打呼聲,我們都忍不住笑了出來,化解了之後行程的尷尬
晚上了,我提議開著沒有冷氣的車,去看桃園花燈煙火
拉開窗走高速公路,聽不到彼此的聲音
高鐵上有許多管制,繞到很遠的地方停車,停好車已經是七點了,還沒吃晚餐。
我買了個豬血糕,吃了一口,隨興的遞給了妳,忘記我們是第一次見面
而妳也不在意的一起吃著,馬上就到了七點半,煙火釋放時,我們還在吃飯
手裡拿著豬血糕,看著被攤商擋到的煙火,有點糗
是時候該回家了!妳說著。馬上前往剛停車的地方。
我的車勒!!!!我忘記停哪裡了!!!
我穿著皮鞋,在大街小巷跑著,還是找不到,只好先請你到附近檳榔攤等著。
我隨手攔了一台機車,也很好心的戴我在附近繞著。
約莫過了一個小時,終於找到車了,趕緊載妳回家。
到妳家時,我緊張的說了一句:下次還可以一起出來嗎?
妳低聲地說好。
故事也就這樣延續著。
發生了這麼多糗事,妳還願意跟我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
妳說,因為這樣比較不像玩咖,沒心機。WHAT!!!!
在一起之後,依然忘記車停哪。
我問,我歐兔文打得這麼爛,條列式,沒高富帥,沒真相
都沒人回我,妳為什麼會回我。
妳說,因為妳也喜歡cold play,妳喜歡理工式思考。
今年也一起淋著雨看著我們愛的樂團。
這一年去了台灣大大小小的城市:台北,新竹,台中,彰化,雲林,南投,宜蘭,花蓮
今年五月也一起去妳想去的荷蘭自助。
昨天,我們也一起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
感謝妳,在我沒工作的時候,父親罹癌時,陪著我。我愛妳,永遠。
沒有結婚照,只好補上我們一起去過的荷蘭真相:
http://imgur.com/a/oXWme
(老婆,我交完作業了,要去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