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騰了許久,我決定上來發文了!
但極度怕被認出,看到也請不要跟我相認啊啊
最近聽到有一首歌的歌詞是這樣說的
「愛人不是喜歡
也不是尋歡作樂的伴
而是口吻平常
河畔未曾駛遠的船」
這大概就是我心目中理想的愛情觀吧,不是轟轟烈烈的,而是每天生活中最溫柔的平凡。
也同時認為沒有100%適合的完美對象,決定在一起的兩個人,遇到了挫折跟爭吵,首先應該是去磨合跟溝通,久了,這個人就是最適合你的那個人。
以下簡單介紹自己
173/62 28Y 高雄人 咖啡烘培業
喜歡健身、電影、影集、戶外踏青、吉他、攝影
算是非常多元化的興趣吧XD
個性是活潑的男孩,聊天有些無厘頭,可能會突然迸出一句冷笑話,如果妳笑點很高那可能會三不五十的賞我個白眼,眼睛會很酸,要謹慎考慮一下
希望妳(以下條件沒有一定要,只是加分)
年紀比我輕
身高比我矮
聰明
愛笑
愛旅遊愛電影
會玩音樂
會打扮
會自己注意身材
南部
以下真相
http://i.imgur.com/L94ojVt.jpg
http://i.imgur.com/fHMu6PJ.jpg
抱歉內容可能不夠豐富,因為我真的很想睡XD
剛好今天半夜忽然醒來,一時有發文的衝動,就有了這篇,如果看完這樣不夠有誠意的徵友文還願意認識我的,歡迎站內信,讓我在有精神的自我介紹一次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