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愛情是本需要去感悟的書-南部

作者: truesky (只想曬太陽)   2019-06-15 22:30:19
最近在思考選擇喜歡的人?還是,適合的人?
舉個例子,如果你穿32號鞋,在某次逛街看中一對鞋子,
非常喜歡,無論款式或顏色都喜歡,無奈... 只有33號。
以為反正只差一點點,心想無所謂啦,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歡。
買回去穿了一陣子才發現,小一碼的鞋子根本不舒服,還弄得腳傷痕累累。
你認為的覺得,你喜歡的和適合你的,是兩回事。
就好比"愛情"。
你很愛她,只是經常的吵架,以及相處生活上的種種摩擦。
不禁讓人開始懷疑眼前的這個人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
大多人都總是追求一段可以做自己、舒服、不累的愛情。
但,卻很少人想過,這樣的愛情,或許是經歷了無數次的爭吵和磨合出來的。
我們不是鞋子,鞋碼不會變,但,人心是會變的。
如果,其中一方不夠喜歡,任你多努力也終究會分開。
不過,如果雙方都足夠喜歡,憑什麼要分開?
不適合?我想只要足夠喜歡,我們就會願意發自內心地、
去為對方作出改變。
並不存在什麼「我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理由。
大多時候,人,是很容易變的,像是小時候不愛吃菜,
慢慢長大後可能就吃了。
兩個人在一起,很多事情都不能只靠愛情來維持。
除了相愛,還需要互相改變;大至彼此的價值觀,
小至一碗拉麵湯底的鹹淡口味,牙膏怎樣擠,
馬桶蓋掀開,衣服怎麼穿。
像有人不喜歡吃大蒜,有些人對奶製品過敏,
而我卻毫不在乎、只管口感好壞,好吃的都吃。
我也認為沒關係,大小事情我們都可以改變、來互相配合,
不吃蒜我不加蒜,少點味道而已。
討厭奶類,我幫你喝,不吃蛋黃我吃蛋黃妳吃蛋白,
只要想要一起,總能克服。
正因為確認她就是那個對的人,並且值得,
所以即使遇到了問題,也好好地坐下來談,一起解決。
而不是輕易地用一句「我們不適合」來結束。
喜不喜歡,適不適合,不一定是兩件事兒。
夠喜歡,就會讓兩個人從馬鈴薯和番茄,變成了薯條和番茄醬。
沒有天生絕配,一切都因為夠喜歡,所以願意將喜歡的人慢慢愛成適合的人。
有些故事,也許從一開始就已經註定。
有些人註定會一起走到白頭,有些人無論如何不捨,最後還是只能讓彼此錯過。
然後,隨著一次又一次的離合聚散,我們會開始許願,
下一次可以在對的時間,遇上真正對的那一個人。
喜歡的人說好就是好,不喜歡的人怎麼說都是困擾。
喜歡的人說要去哪就去哪,不喜歡的人說去哪都只想要回家。
 
偏見或許是隱性缺點,但愛,就是所有偏見裡,最偏見,也最無可救藥的一個。
關於我
male 173/69/35y
高雄人 天秤座 傳產工程師
斯文乾淨 工作穩定
個性上算幽默,也擅於傾聽垃圾桶型。
興趣是 電影、閱讀、運動(有氧及重訓)、以喜歡戲劇、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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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就等認識後再來聊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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