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識、好共事;沒共識、難成事」
以上這句是我曾在台北查修某公司他們的網路時 所看到他們公司的標語
簡述徵求共事條件,當然每人有他的見解與看法,一切尊重為主。
個人認為…人是互相扶持的群體生活動物,就算不婚也會像比丘那樣有伴同住終老。
2年內可生小孩為佳,如果生不出來即是命了…那我倆則當頂客族相伴終老也行。
因時代的演化,男女受同等的教育而形成離婚率很高也是正常情況,
在娶不到台灣人的情況,只能轉往東南亞結成婚姻的就不在少數,
只是小弟心中仍在抗拒這樣的人生結局啦…還是同文同種比較好。
會與雙親同住一個屋簷下,服伺雙親只需盡心就好,不必太在意老人家的唸唸攻勢。
婚後女方仍需有工作,畢竟我沒有富二代般的財力,另方面可避免與社會脫節,
如女方為獨生女需扶養女方的雙親,那雙方亦可共同討論個模式,
年收目前約60,無負債,僅家中老房子供住居無其它閒錢,若將來財務上許可,
可隔個1~2年一起出國散心一下增廣視野,個人偏好日本自助行。
信仰方面…國中時受到已故 心海羅盤-葉教授 的說法啟蒙並影響多年,
出社會後與道教相關的團體相處學習命理風水,後來又接觸到NewAge版的一些論點,
若您的宗教觀與我不同,則雙方可談個共識點再互動。
感謝點閱,Nam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