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這裡是夏朵板主
近來有使用者於他板徵求人手時
條件其一為需在本板發該徵求單位所貼之聯誼文
本板板務聯繫當事人,由當事人提供證據後
將會在近日發動處分
若罪證確鑿,處分對象將不限於本板發文使用者。
這種屬於教唆違規之行為,認知為教唆者應屬共同正犯。
並且應處以本板不受歡迎人物之單位。
故請發[聯誼]文之使用者,請發文前注意板規。
根據本板板規五之項目,確實填寫。
未看板規單純代發而導致違板規五
若為被教唆犯者,請於遭到水桶後提供過程之證據給板務。
板務判定是否為教唆犯規。
若前開事項屬實,水桶天數將參照他板規處分,
教唆犯直接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
否則將不接受上訴,並且將會列為查帳對象。
若在已遭列為不受看板歡迎人物後之使用者代為發文
板務將視同故意犯,板規五水桶部分加倍。
請各位潔身自愛,要開聯誼可以,請看過板規。
如在發文前認為可能踩線,請將原文發給板主,由板主確認後
始得發文。
本文在NKB板主附議後即生效。
=====================撇開公告發言分隔線================
我不是很喜歡隔空水桶這種事情
但是這種叫無辜的人來本板違規/鬧板
而教唆者在後面看得笑呵呵
如果沒給教唆者苦頭
對其他乖乖寫聯誼的使用者們情何以堪
在這之前我已經和相關板的板主討論
得到的是 只要文章沒問題 剩下關他們板屁事
嗯.... 很好。
那麼我們也不用顧慮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