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變更 & 板務宣導

作者: pinpo (孤獨患者)   2022-04-17 21:53:04
經群組長建議,板主群討論後決議修改板規1.6,
於即日發布,並於三天後(2022/4/20 00:00)實施。
本次更動不溯及既往。
原條款:
1.6 :所有違規條例一年內同類型再犯加倍並退文,蓄意累犯者則永久禁言。
修訂後:(紅字部份為修改處)
1.6 :所有違規條例一年內同一條款再犯加倍禁言天數並退文,
三犯三倍禁言天數並退文,依此類推。
三犯以上累犯,經板主群全數認定同意者,處永久禁言處分。
再次強調,
對板務或板規有建議者,請多加利用[板務]文進行討論,
而不是違規之後才來____說板規不公平巴啦巴啦的;
發文前看板規真的是基本常識加尊重,
這點在其他板都一樣。
最近有比較多人發文前,會寄信問板主這樣發能不能發了,
如果不確定(例如聯誼文)是否違規的,
理論上我們幫看後都會給實際建議,
以減少一次就處分半年的窘境;
另外提醒,板規4.2規定非一對一活動即視為聯誼文,
你那邊有很多人,只想再找「一人」,
一樣視同聯誼文,因為不是單純發文者一人找一人的活動。
然後就是最近判例 #1YMx6Ode (About_Life),
群組長和板主群的共識是,
既然你分類都選[徵男]、[徵女]了,
內文徵求條件不可以「只」寫徵求男性/女性,
多寫幾個條件不僅確定不會違規,
也減少不適合的人來信的困擾,和降低浪費信件往返時間。
我相信板友發文自由發揮,
都是一種吸引異性觀看並引發興趣的技能/條件;
O2不需要搞的像交友軟體一樣,
強制每個人一定要寫什麼項目或身家調查,
才是這裡可貴的地方。
(當然你要一直發罐頭文我也不反對啦,頂多就是萬年沒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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