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199113 (哈哈(^▽^))》之銘言:
: ※ 引述《scott880514 (六六~)》之銘言:
: : 不爽聊罩杯 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
: 前主播李艷秋不高興被討論身材,
: 但非凡主播朱芳君卻拍了FHM男性雜誌封面人物,
: 更有一些主播常在粉絲團貼了性感事業線照,
: 好奇主播到底是該保守?還是該藝人化呢?
我把這拆成兩件事情來談,先來談色情報導的問題。
一樣都叫性,但是一個是「性感」,另外一個則是「性愛」。
就像路上很多女生常常穿著爆乳裝,或是迷你小短裙在路上走,
總不能說「她穿那麼短,所以我可以上她」啊,
不管是誰,都不應該被記者寫報導意淫吧…
再來來談「主播藝人化」的問題,
我認為不一定從事「娛樂行為」就叫主播藝人化,
我將主播藝人化列出了三個標準,
1. 這些活動(如:經營粉絲團、接代言、外拍)是由公司主導或要求。
2. 主播在新聞處理上失去了應有的專業。
3. 從事這些活動的時間>正職。
這三個只要有其中一個符合,就有疑似「主播藝人化」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