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相信主播與記者是公正人士,公正中立平衡報導新聞,
當然是人就有人性,有收受廠商或廣告公關禮品,
或者直接聯絡電視台花錢大買業配新聞
現在連主播記者直接臉書上,開始掀起一股風潮「與業者合作接廣告業配文」
工商服務手錶、保健食品、手機、潮牌、商家、餐廳、民宿、汽車、精品等..
除了工作不能避免的業配文外,私下拿自己名譽替商人廣告,
跟演藝圈明星或小模一樣的行為,雖然台灣是自由市場民主國家,
可是為什麼要拿主播記者頭銜賺那樣的錢?
目前已知有打廣告,清一色是商業新聞台媒體人的粉絲專頁,
公視相對商業新聞台是極低調,除公視募款外沒有業配文出現
媒體人批新聞爛還不是觀眾造成,我們有專業不是不讀書就當記者,
同時,有一群媒體人也正消費自身形象與記者主播頭銜,廣告化了
因為好奇所以發這篇文,想問板上鄉民,
對於主播記者臉書粉絲專頁廣告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