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家裡是住新北三重 可能會往台北市去維修
但又因手機是實驗室的設備
當初買手機的時候 發票已經拿去報帳了 沒有正本存在
那手機是去年4月底 5月初買的 現在要拿去維修 (螢幕的觸控會自動亂跳)
是不是沒有購買證明 就不能算是有保固了?
(盒子還在,上面的IMEI的標籤也在)
另外 台北市維修處有三家 這三家都是現場修的吧?(第一次去維修 不太清楚)
光華站 台北市 100 中正區八德路一段 46 號 2 樓
中山站 台北市 104 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 77 巷 47 號
信義光復站 台北市 106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341 號 2 樓之1
那麼去哪一家會比較好?還是都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