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中西合併/標靶烏龍(肺腺轉腦)

作者: Ruentahl (明月清風)   2014-04-07 21:01:12
由於標靶藥物需要事前向健保局申請通過後才能使用健保給付,
但是很多時候即使我們將所有需要的資料都備齊,
提出申請之後還是會遇到被駁回的狀況,
駁回的理由五花八門,
有些是審查者要求更多的資料,
有些是要求加做檢查,
有些根本是審查者一時頭昏漏看了某份資料卻誤以為醫院沒有附上,
當然偶而也會遇到醫院真的遺漏了某項資料的可能性,
但是這些情形在健保局駁回申請時所用的理由都一樣是: 資料不足。
許多醫院向健保局申請標靶藥的作業都不是醫師親自完成,
而是由助理去完成申請的相關文書作業,
一旦被健保局駁回時,
醫師第一時間在門診時不一定能弄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
只能請助理再確認,
由於這類情況常常都是病人在門診回診時發現,
醫師打電話聯絡助理之後並不知道多久才可以確定原因,
這時該怎麼辦?
是先將本次門診該做的是做完後請病人先到診間外等?
還是醫師跟病人就一起在診間等助理查明原因?
假設醫院已經將所有該附的資料都附上去了,
但是因為健保局審查的人一時沒看清楚而駁回申請,
導致病人需要多花兩萬多塊的錢自費使用藥物,
這些錢健保局是不會負責的,
因為標靶藥物照健保局的規定就是要通過事前審查之後才能使用健保給付,
而且健保局並沒有保證提出申請之後一定會通過,
健保局也規定通過審查前的自費用藥在通過審查後不能改由健保付費,
所以如果今天是健保局的失誤導致病人需要多花兩周的錢自費用藥,
這筆錢該由誰負擔?
健保局是一定不會負責的,
那麼該是由醫院負責? 醫師負責? 送審的人負責? 還是由病人負擔?
回過頭來說如果真的是醫院送審流程的疏失導致審核未通過,
那麼是要醫院負擔這筆費用? 還是負責送審的人負責? 還是要醫師負責?
這些問題不同立場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
如果要完全避免這類的情形其實也不困難,
答案就是依照規定辦理,
遵照健保局的規定等到通過事前審查之後再開始用健保給付藥物治療,
這樣就不會有自費的問題,
但是一定無法符合許多病人家屬的期待與需求,
這之間的分寸要如何拿捏值得大家思考。
※ 引述《oxkay (貢小丸)》之銘言:
: 健保局我自己申請補助也碰過幾次釘,不是不能理解
: 但是醫生有跟我們解釋嗎?只要能夠對我們解釋,我們也不會特別去抱怨
: 我當下得到的訊息是,我們一切都有符合資格,
: 但是只得到一句"下次再來"就叫我們在外面等
: 然後就這樣多花了兩萬多塊,沒有任何解釋,難道我不能懷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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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關係其實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溝通問題,
如果當下能將問題釐清,
也許原Po就不會有後來這些抱怨,
只是那位醫師如果看到這幾句話,
應該會非常、非常的難過!
作者: eurosports (eurosports)   2014-04-07 21:06:00
推一個,醫生要是看到自己在網路上被人家這樣說,一定超級難過......
作者: oxkay (貢小丸)   2014-04-07 23:01:00
"被這樣說"?請問我說了醫生什麼??醫病上的溝通的確有問題我從不批評醫生的醫術醫德。我懷疑的也不是醫生,而是懷疑工作人員上的疏失。我的確是沒有得到解釋,不是事實嗎?同理醫生的心情,請問誰同理我們的心情?我現在知道,在這個版上不能對醫生或醫院有任何負面評論了既然大家這麼看不順眼我的心得,我可以刪除,還版面清靜願就此打住,謝謝
作者: eurosports (eurosports)   2014-04-07 23:33:00
因為這整件事很有可能沒有任何人有"疏失",也沒有任何人可以給你你想要的"解釋"因為問題的徵結所在比較有可能是健保局,醫生或工作人員絕不是第一次幫病人申請藥物,為什麼別人會過,這次不過?通常這沒有為什麼,就是健保不給你過,健保局的說法都是"資料不足",健保局不會給醫院或醫師甚至病人什麼解釋病人都需要"解釋",為什麼有併發症?為什麼治療效果不如預期?每個人都想知道為什麼...但就健保局為什麼不給過醫生有時候比你還想知道為什麼啊......為什麼醫師會反健保局?因為健保局可以決定不付錢,但面對病人質疑的是醫師啊...
作者: yiyen13 (yiyen)   2014-04-07 23:45:00
Eurosports說得太好了!!
作者: Ruentahl (明月清風)   2014-04-07 23:57:00
雖然原Po一開始說沒有批評醫師的醫術醫德,但是在字裡行間,不滿的情緒卻極為鮮明,在與癌症奮戰的期間醫師與病人應該是站在同一陣線的,雙方如果無法互信,真的是要考慮要如何化解這樣的情緒,或是真的要考慮換一個信得過的醫師。畢竟病人是來找醫師治療疾病的,而不是來互相懷疑
作者: oxkay (貢小丸)   2014-04-08 02:26:00
請不要自行猜測我對醫生得不滿情緒。我的不滿情緒並不是對醫生。而是這個版上版友無法同理我們收到不夠好得醫病溝通這個醫生,是我們自己指定的醫生,我非常的相信他他唯一有的疏忽就是最後的醫病溝通部分。老實說,回文y大給得那種理由,我也可以接受。我在乎的並不是沒有一個確切的理由。而是一個"溝通"感覺的問題。我砍掉得文章也有說,如果醫生有建議我們自己打電話去健保局都可以接受!所以請不要再把重點放在醫生沒有給我正確原因上也許是文字得關係,但我覺得版友跟我談論的重點並不相同回文y大的文章前半部,已經解答了我的疑惑。謝謝也謝謝所有願意花時間推回文的版友。
作者: mochayen (mocha)   2014-04-08 07:27:00
對醫生而言...家人病友只是他眾多病人之一!但對我們而言...家人就一個!醫生的感受與我們不同!但期待醫生對每個病人都視為親人,也不可能!之前有病友詢問懷疑自己罹癌..詢問是不是要徵求第二醫屬板上醫生很理'性的說詢問第二醫屬是浪費健保資源但癌症不是感冒啊!謹慎點部也是病人的權利嗎?只希望醫生多點同理心!理性與感性兼具咩!
作者: ilikebulldog (鬥牛犬)   2014-04-08 20:40:00
其實跟其他行業一樣,在於錢的問題,有錢就有高規格的待遇,健保很棒,不過僧多粥少,醫生有盡到該做的,其他的就只能聽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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