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3歲被診斷為乳房原位癌,目前正在放療中。
今年五月份在榮總健檢時發現乳房超音波,當時檢驗師告訴我需後續追蹤。
六月回到澳洲收到健檢報告後,在當地做粗針切片及乳房攝影,病理報告顯示為中度惡性
原位癌(intermediate DCIS),立馬轉診乳房外科後,醫生說可以局部+放療或全切+重建
,後選擇局切+放療。手術兩次為確保安全邊際,病理報告確診高度惡性(DCIS),後轉診
腫瘤科醫師,因局部切除,需接受五週放射線治療。
所有的治療都在澳洲,因為希望能邊工作邊治療。很感謝公司給予派外員工提供私人保險
,因為國外的醫療費很驚人。
目前有點不解的地方是,澳洲的醫生都很訝異為什麼在三十幾歲就開始篩檢,因為在澳洲
是四十歲以上由病患自己主動提出才篩檢,五十歲以上才會鼓勵篩檢。我有時會想,會不
會我的原位癌也不一定變侵犯癌,這些治療會不會是overtreatment。治療的過程對心理
的影響真的很大,且放射線對於人體的傷害是不可逆的。但另一方面,也很多人覺得很幸
運能在這麼早起就發現並且治療。
另一個想請問的是,澳洲的標準治療並沒有建議要吃五年的荷爾蒙藥(我的病理報告OR及
PR都是陽性),醫生說可吃可不吃,但我看到在台灣的治療是建議吃。
希望大家都能健健康康,戰勝癌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