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pin (艾莉兔)
2014-03-04 17:46:27一、店名:
飛魚科技有限公司 (通化店)
二、地點:
台北市通化街102號
三、時間:
2014年03月04號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盜用消費者資料謀取贈品
五、事實經過:
2014年2月27日
因同事A生日快到,老闆娘向我詢問了公司附近的通訊行位置
並與我前往買支手機當生日禮物!
到了這間通訊行,不知道老闆還是內部員工也很熱心介紹,
買了現在最新的三星Note3,
因我們先未讓他開封檢查(怕同事想換別隻手機),
因此老闆也同意在消費單上備註7日內未拆封可退貨加價換,
並說明了因不知是否要退換貨所以先不開發票
等到確定後再前往去拿發票並在手機放電池那貼上保固貼紙!
最後同事A收下手機 當天(2/27)下班後即立刻前往貼了保固貼紙及拿了發票
但他貼了保固貼紙後拿起他自己的手機往貼紙部分拍了張照(我跟同事A都有看到)
同事A詢問他為何要拍照,他說"我要做保固"
(因同事A也不太了解以為他們有內部保固方式及沒多做詢問...)
過完連假回來,另一個也是使用三星手機的同事B說
現在上網登錄序號即可得到原廠電池和座充,並已詢問過客服活動有延長
就趕快上網登錄!
3/3(一)同事A本人資料都無法登錄,今天和另一個同事B一起研究為何無法登錄,
最後打去給三星客服,經過客服查詢,說我們的手機序號已登錄...
已經登錄?!
以為是同事A登錄成功自己不知~
結果詢問登錄大名,竟然是"飛魚科技有限公司"
同事A再打電話去飛魚詢問
裡面的人打死不承認,還問說是哪個客服回答的(知道了能怎樣?!)
裡面的人說"我們不可能做這種事"
就說他去查詢一下
之後又打去,
飛魚說"那活動登錄時間已經到了阿!我們不能登錄"
"我們不可能做這種事"
同事A反問:那為什麼我的序號已被登錄,且客服怎麼會知道我是在飛魚買的?
飛魚的人答不出話來又說等一下再回覆
之後打來他說
"我們只是先幫你登錄"
"你到時候來我這裡拿就可以了" (不是說沒有?!)
從頭到尾一直強辯說沒有?!也不願意承認他們做錯
盜用了同事的手機號碼和序號去登錄得到原廠電池和座充,
是要再拿去賣給消費者嗎?!
也沒有爭取人家的同意!還假裝好心的要幫人家登錄!
真的好心麼連一個字都沒有說過有這種活動...
同事A就問了:甚麼時候可以拿?
飛魚:禮拜五(3/07)
上次的經驗登錄這種需要大概快1個月才收到免費的原廠電池和座充
後續的猜測就不多講
總之非常非常的不老實!!
(不好意思因為想要鉅細靡遺沒有半點虛假所以打得稍長了)
六、備註: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有點扯,我去的店家還會跟我說目前該款手機有啥活動…我記得當初是登錄後可以延長保固的活動
作者:
longya (嗯)
2014-03-04 19:41:00這算偷竊嗎?應該可以告他們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3-04 19:41:00超扯的.......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4-03-04 22:03:00
扯
作者:
najoy (○巫女å°å§â—‹)
2014-03-04 23:18:00不當得利?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4-03-05 01:03:00可以收集証據了 告他侵佔 不當得立 然後逼他合解 敲他竹槓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4-03-05 09:25:00這可以告嗎??
作者:
napin (艾莉兔)
2014-03-05 09:48:00昨晚同事A和同事B再次去了飛魚,因為手機收訊部分有些問題加上登錄的事,兩邊整個吵架,店家還嗆說不然你想怎樣隨便你然後發現手機真的有問題,一開始先說先換一隻給你.等下來拿結果過一下來電說要直接退錢給我們!之後去台哥大續約手機發現原來N3裡面有四隻觸控筆!但是飛魚給我們的裡面只有一隻店家說你們要用這種金額買手機就是會有這樣的情況....雖然事後退錢並有道歉說造成困擾!還是覺得太誇張不敢領教了
呃,我的n3裡面是插在手機裡1隻觸控筆,盒子內有副兩個透明筆心、三個白色筆心可以給你更換原PO要不要針對這部份再仔細確認一下?因為原廠N3觸控筆價格上網查是1090,不太可能附4支給你
所以我手機一向只到直營店或加盟店買就是這個原因雖然貴一些,但絕對不會有這種鳥事發生
作者:
napin (艾莉兔)
2014-03-05 10:50:00不好意思~謝謝F大大提醒!到台哥大買到的就像你說得這樣!有可更換的筆心(3隻)!在通訊行買連一隻都沒有!抱歉造成誤解><"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3-05 15:49:00好誇張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4-03-05 19:31:00
誇張!
作者:
ringlin (洛景)
2014-03-05 20:30:00太扯了吧= =
作者:
ikew (wei)
2014-03-05 21:11:00太扯了 如果我就直接報警了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3-05 23:37:00告他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03-05 23:57:00這算侵占吧~~
作者: iamsosad (..............) 2014-03-06 03:23:00
一分錢一分貨囉,還覺得自已賺到嗎??lol,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3-06 04:47:00你們不提告嗎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4-03-06 09:45:00不能因為他賣的便宜就覺得被黑要摸摸鼻子算了他今天要是便宜賣之前有先講明贈品不附送或是等等的資訊不對稱本身就是錯誤的,不應該拿便宜賣就該爛來說嘴
作者:
napin (艾莉兔)
2014-03-06 11:37:00本來是他如果不打算解決就要提告,但同事說他都退錢就算了~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4-03-06 13:46:00他就是看10個裡面有3個發現,然後退錢就能打發才敢這樣
作者:
brave98 (我要當勇氣人)
2014-03-12 04:05:00好扯 做生意做到這樣真是丟臉死了
作者: jimmy055263 (Null) 2014-03-20 20:43:00
從來不敢在通訊行買手機,滿滿的陷阱等著你
作者:
noelisme (讓心情去流浪)
2014-03-25 11:19:00讓這店家上報吧
作者:
napin (艾莉兔)
2014-03-27 17:26:00其實有收到某主播的信還有回覆資料可是都沒有接到電話Q_Q
作者:
albb0920 (么æŸ)
2014-04-11 13:35:00太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