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關於world gym付訂金買方案結果變成入會
我在8月 9號參觀world gym巨城店,當時業務像我推薦方案,並告知如果當日決定加入會
員有更優惠價格 ,我當時明確像承辦業務告知需要考慮,因此承辦業務說可以用訂金方
式買下方案,之後決定入會一樣會有優惠價格,所以我就付新台幣500元當做買下方案的
訂金,承辦業務也拿出一張合約書讓我簽名,我那時候看到這是一張合約書當下有問承辦
人員 說「我還沒有決定要入會,為什麼要簽合約書?」。承辦人當時是說這「是付500元
新台幣的證明,憑這張7天內可以來免費運動一次」。但是我今天8月20號決定不加入會員
,並打電話告知決定,業者卻說我已違反合約需付6000元違約金或者是轉成三個月合約。
我覺得有爭議的地方在於 :
(1)我當初明確表明只是要買下方案也有像承辦人員提出疑問,但是業者卻沒有明確的告
知簽那張證明等於是入會,超過7日未解約需付支付違約金。
(2) 在合約上經辦人簽名處,業者未以正楷中文姓名簽章,反而用英文小名簽名,是否不
構成法律效力?
(3) 當初業務也沒有明確告知超過7天之後決定不來需要付違約金
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違約金的問題?還是那張紙根本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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