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等標期問題

作者: sarisari (奇異小姐)   2016-11-01 22:46:56
關於101年的法規考題第79題:
某公立大學依照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公開徵選建築師,其設計建造費用為新臺幣五千萬元
,其等標期最短不得少於多少天?
(A)14
(B)21
(C)28(正解)
(D)30
但依據招標期限標準
第二條: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
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
下列期限:
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
二、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十四日。
三、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二十一日。
四、巨額之採購:二十八日。
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
要合理訂定之。但不得少於七日。
第四條:
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其自公
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準用第二條規定。
想請教各位前輩,為何答案不是21天而是28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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