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兩塊基地,分別為A地號和B地號,
A地號和B地號由一條農田水利溝相連接,
(或者可視為基地被一條水利溝切成兩半)
A地號:臨馬路有建築線
B地號:沒有臨馬路,但藉由水利溝與A地號相連
目前水利溝已經跟水利會承租20年,取得通行權,
也搭設橋涵。
想請問,
A地號+B地號可否合併申請一張建照?
若無法, 想請問,
A地號先申請建照, 然後留設6米基地內通路當成法定空地比,
再讓B地號申請建照, 這樣是否沒問題?
因為有一說法是,
若B地號先申請建照,
並且建築線是指定由A地號臨馬路並由A地號的6米基地內通路連接到B地號,
那這樣子A地號要再申請建照的話,那個6米基地內通路就不能當成法定空地比,
要被切掉肉地的意思, 請問是否有這個可能呢?
因為目前配合的建築師, 沒有辦法給出肯定答案,
所以想請教版上有沒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指教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