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renaOfValor 傳說對決板規 V2.0 版

作者: ceaserman (神采飛揚)   2020-02-03 20:59:19
ArenaOfValor 傳說對決板 看板規範 Ver_2.0
零. 前言
根據 #1UBzZgYy (ArenaOfValor) □ [公告] 傳說對決板規修改意見徵詢 by currykukuo
修改板規 Ver_1.3 至 Ver_2.0 版。
一. 總則
本看板為 Arena of Valor 傳說對決之討論區。
使用者應先詳閱本板規範,所有規範都以最新公佈為主。
註:看板名稱原為 RealmOfValor,已於 2020/02/03 更名為 ArenaOfValor。
二、文章分類標籤格式與說明
☆文章數限制:
每人每日限兩篇文章,電競分類不在此限。
實況、情報、招募文限制每人每天一篇。
超過發文數限制之文章將直接刪除。
若超過數量過多(超過2篇)則以 B-7【洗板】 處份。
若文章標題未使用或不當使用分類標籤,板主得直接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
發表任何消息時務必附上情報之來源,以利辨識真偽,違者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
1.[閒聊] 所有相關傳說對決的閒談或討論使用之一般分類標題
2.[心得] 分享遊戲內容、技能、奧義配置等經驗心得所使用的標題。
心得文細項規範:
與遊戲相關之文字說明內容,必須佔全文篇幅達 60% 以上。
(不含連結、標點符號字串)
若有影片連結,則「必須」將影片內容以文字說明,並需佔內文 60% 以上之比例。
若違反規範,則以 B-6 項【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處以 14 天水桶並刪文。
3.[問題] 任何有關傳說對決問題所用之標題。
4.[情報] 用於國內外遊戲或其他相關主題訊息、新聞之一般分類標籤。
情報文細項規範:
一人一天限定一篇,若有多篇情報內容請整合於一篇。
情報文需提供來源網址,若為自行整理之資訊可不用,EX:選手轉隊整理。
若分類「非情報類別」,但內文為板上尚未發佈之新英雄、新造型、技能組、舊有內容
更動、遊戲相關活動等,則視為「情報文」。
由板主推文提醒修改分類,推文後 12 小時內須修改分類。
若修改後超過情報文發文數規定,則逕行不通知刪文。
5.[招募] 宣傳傳說對決戰隊需求、遊戲或相關活動揪團所用之標題。
招募文細項規範:
一人一天限定一篇。
嚴禁自行刪除文章重發,將文章手動置底之行為
6.[電競] 用於國內外各級電競賽事LIVE文及相關資訊、BOX 整理。
7.[實況] 分享傳說對決遊戲實況所用之標題。
實況文細項規範:
一人一天限定一篇,若有多篇實況文內容請整合於一篇。
8.[創作] 與遊戲相關之繪圖/ANSI、故事小說、影片等。
◎ 特殊文章分類標籤
9.[問卷] 學術問卷文。
於本板所發布之學術問卷,其內容或問卷贈品,必須與傳說對決板主旨內容或電競產
業具有直接/間接相關,且須經板主同意得以發佈之。
若有未經板主同意之問卷發佈於板面上,將直接刪文並以
B-6 項【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處理。
10.[救急] 緊急尋人文所用之特殊分類標籤。
11.[公告] 標籤僅供板主進行板務管理使用。
任何非板主者使用此標籤,一律以 E-13【鬧板】項目處理。
三. 使用規範
於本板以任何形式發表之文章與簽名檔及推噓文註記,不得出現下列事項:
A、水桶七天:
1. 【簡體字,注音文,火星文】
標題/內文/推文/簽名檔嚴禁簡體字,少量注音文及火星文尚可接受。
2. 【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3. 【推廣不當遊戲行為】(若以過來者身分經驗談非倡導,提及此事則從寬處理)
提倡、教導、散播相關資訊,或以任何理由正當化從事不良遊戲行為之經驗
(相關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掛網、送頭、遊戲內人身攻擊等)
4. 【未經同意修改推文內容】
修改與刪除推文本身不觸犯板規,但須經原推文者同意。
5. 【刻意誤導】
針對遊戲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
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
若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B、水桶14天:
6. 【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以致於
板面上引起閱讀負面觀感之文章。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⑴ 不包含連結字串之內文字數未滿正體中文 30 字。
⑵ 抱怨情緒文。
⑶ 流水性質的日記文。
⑷ 發文發問具措辭態度爭議之文章。
⑸ 將遊戲內的私人紛爭攜至板面上之嫌疑行為等。
⑹ 文章內容雖與遊戲有關,但意圖討論方向與本討論板主旨不符合之文章。
分類特別規範:
偷渡災難事件、天災人禍來開玩笑者,則仍以此條規範處份
純離題閒聊與勝敗抱怨等單純之心情抒發,請多使用置底的置底怒灌/聊天/多功能區。
7. 【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 連續噓文:於一小時內,於同一篇噓文達四次(含四次)以上者。
- 洗推噓文:同日內兩次或以上無意義推噓文者,與原文有關者之推文除外。
- 系列文:文章列表兩頁內(文章編號+-39),標題關鍵字、句型相似或雷同者。
初犯警告,累犯加計水桶。
警告次數為兩次,第三次不警告直接水桶 14 天。
若之前有因違反此條而被水桶紀錄,則再犯者不予警告,直接水桶並加計 7 天。
8. 【交易文、廣告文】
發表任何非傳說對決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或內容宣傳者。
C、水桶 30 天,視情況退文。(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9. 【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捏造謠言,挑起事端,造成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者亦同。
10.【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 吵架:兩造(或以上)皆有錯時謂之。
◆ 挑釁謾罵:針對特定對象攻擊(明指使用者帳號或者影射)之情形。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 攻擊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時提不出合理理由時謂之。
(性別、種族、國籍、職業、學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 無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對象或對象模稜兩可的攻擊言論。
D、水桶 60 天,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1.【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
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E、水桶 90 天至永久水桶,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2.【鬧板】
經板主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13.【分身帳號】
與本板水桶中帳號曾同時有相同IP並發、推文。
(本尊與分身接受同樣的懲罰,至本尊水桶期滿)
例:
帳號 A 於看板上被懲處 60 天水桶,於入桶第七天發現帳號 B (於同時間有相同IP)
於板上發文、推/噓文,則視 B 為 A 之分身帳號。
則帳號 B 將被懲處 60-7=53 天水桶,並於 A 出桶之日同時出桶。
其餘退文或劣文等比照帳號 A。
四、禁止板友藉由舉辦活動而獲取金錢
1. 板上之活動發文需由 PTT 板友發文,不可為轉錄文章。
(傳說對決官方活動不受轉錄限制)
2. 板友舉辦與傳說對決板旨相關之活動、板聚並於板上發文宣傳時,
其內容應包含以下資訊:
(1)活動主題、摘要介紹、進行方式
(2)基本資訊(時間、場地、人數等)
(3)預計費用(場地或餐點費用、低消)
以上項目需為公開資訊(如公告於官網、網頁或有其他聯絡管道可查詢)
3.主辦人經手收取之必要開銷,需附上款項開銷收據或發票,並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
公開補充收據或發票圖片檔,以修文方式於原本張貼之活動宣傳文中。
4.若款項有零頭剩餘,不可超過主辦板友們(最多五人)的個人場地費或低銷,
超過金額一律需退還(可扣除轉帳費用)。
<舉例>
30 人之比賽活動,每人收取活動費 300 元,共獲得 300 * 30 = 9000元
其中場地費(或低消)每人 150 元,共花費 150 * 30 = 4500 元(需有收據)
器材、飲食相關花費 1500 元 (需有發票或收據),剩餘金額為 3000 元
主辦活動工作人員為 6 人,最多退款金額可扣掉其中5人場地費 150 * 5 = 750 元
退款給每位板友金額為:(3000-750)/30 = 75 元
主辦板友退款帳號為郵局帳號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帳號亦為郵局帳號,則需退款 75 元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帳號為銀行帳號,則需退款 (75-15) ATM轉帳手續費= 60 元
5. 板主僅審核活動宣傳文章是否合於版規,以及結束後有無公開收據、說明必要開銷使
用項目,並不對活動內容本身背書,如有疑慮請洽主辦方。
九十九. 其他
板規所未臻規範,但可能引起板友疑慮及爭議之文章及推文,
板主得以專案處理之方式控管宣導之,必要時會即時公告作緊急處理。
作者: currykukuo (調皮小航)   2020-02-03 21:06:00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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