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jts33 (0chuan)
2023-07-04 18:01:22依板規 其他事項3.如使用者認為板規應當修正,可至底聊天區提出,或是發表[板務]分類
文章,經討論後是否修訂。 發文討論
黃字為新增部分
建議[陸聞]、[日聞]、[台聞]分類,以及出現在
https://weibo.com/arknights
https://ak.hypergryph.com/
https://twitter.com/ArknightsStaff
https://www.arknights.jp/
https://twitter.com/ArknightsEN
https://www.arknights.global/
https://twitter.com/ArknightsKorea
https://cafe.naver.com/arknightskor
https://www.facebook.com/arknightstw/
之情報文(不同網址但有相同的內容,視為出現在上述網站之情報文),限定由板主群或
板主群全數同意之小幫手、小板主使用、發文,並禁止非前述之帳號以其他分類偷渡。
另建議精華區可收錄日本官方推特漫畫。
作者:
Nuey (ä¸è¦é¬§äº†å¥½æš´)
2023-07-04 18:27:00怎麼沒有 NGA 和 貼吧其實怎麼限都有辦法偷渡啦 鬼一點從官方DC來的能不能發?
作者:
Mjts33 (0chuan)
2023-07-04 18:28:00只要上述網站出現的情報 無論出處是其他哪個網站/網址 都受規範 我的想法是這樣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3-07-04 18:37:00恕我直說 要如何證明這不是因人設事?
作者:
Nuey (ä¸è¦é¬§äº†å¥½æš´)
2023-07-04 18:54:00因誰設事? 現在日聞陸聞又不是通通同一個人發
作者:
hitface (身為妻奴)
2023-07-04 18:54:00因為大家都不想因為某人弄的氣氛很差,我看你根本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
作者:
Nuey (ä¸è¦é¬§äº†å¥½æš´)
2023-07-04 18:55:00既然不是同一個人發 哪麼這提議哪有針對誰的問題?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3-07-04 19:42:00那 [台聞] 呢?
作者:
Mjts33 (0chuan)
2023-07-04 19:53:00若要加入一併規範 也可以
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2023-07-04 20:14:00建議列不受歡迎人物 一勞永逸
作者:
ODFans (åªç™¼ä¸è‚¯æ–‡)
2023-07-04 20:21:00我不贊成因人設事 但如果那人沒有自覺那這樣做也只能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了
作者:
Ned1107 (尼德)
2023-07-04 20:55:00因人設事又如何 少在那假道學 噁心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23-07-04 20:55:00台聞一併規範進去我覺得很ok啊
作者:
Ned1107 (尼德)
2023-07-04 20:56:00不受歡迎人物+1 這種人就是看準你拿他沒皮條^^反正這版沒了 他還有整個ptt可以去 ^^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23-07-04 21:48:00雖然大家都知道因誰而起的 但規定本身沒針對任何人吧 還是有人已經覺得發情報文是自己的特權了?
支持 馬來人怎麼突然對號入座 原來他有自己很不受歡迎的自覺?確實 又沒寫馬來人與狗不得發情報文
作者:
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2023-07-05 00:50:00搞了這麼久,終於……感恩
作者: Hoshiyomii 2023-07-05 01:55:00
我出50龍門幣表示支持
漫畫部份收錄完成,之後可能一個月更新一次。 z-8-1
@kinuhata 那位的確是這樣想的不是嗎?這是他的特權!!而且想熱心發情報就去報名小幫手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3-07-05 10:16:00建議永桶laptic
作者:
PSYREN (JABO)
2023-07-05 17:11:00好耶,終於
我是覺得任何人都可以去申請小幫手,能多個人整理發文也很好,但是發文如果有錯幾次就踢出小幫手,也不得再申請之類的規則,避免過去某人的問題但前提是板主忙不過來,如果忙得過來當然就不用幫手了
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2023-07-05 17:44:00如果有一鍋飯裡只有一顆老鼠屎 要做的是趕快把老鼠屎拿掉而不是大費周章的設下各種條款預防其他飯粒某天變成屎最後辛苦的設立新條例 卻無法規範原本那顆屎
你要推噓誰的文,或是討厭誰看到誰就覺得煩或礙眼是OK的但不可以因為這樣就禁止人家發言,或剝奪他的權力。除非他違反了甚麼重大的規定而理所當然的受罰
作者:
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2023-07-06 08:56:00我是不爽L的情報文下面都是情緒噓,只要他發的文都沒辦法進行討論,因此不論是解決他或解決他們問題的方案都支持。只要讓情報文底下能回歸正常討論即可。
不用又聚焦在個人身上吧,現在就單純情報文怎麼處理的規則而已
作者: MushT (Shrimp) 2023-07-07 1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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