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M大文再提一些討論方向
1. 情報文的發文資格
交給板主去判斷發情報文的資格會比較偏向人治,我想現任以及未來的板主還是會希望有判定標準可作依據。
下面是我就這部分提出的一點建議:
A. 採取小幫手方式
一樣是經報名後透過板上投票選出,比較不會有太大爭議。
B. 大家都能發,但規範情報文發文格式及要求
讓發情報文者免於被貼上洗文者的標籤。
2. 板規其他事項3.的處理缺乏效率
依據板規其他事項3.做討論,然而板規中卻沒有制訂板主回應的標準、時限,發了[板務]文,結果好像只是出來發發牢騷,下面有共鳴的、反對的大家推個文就結束了,問題沒解決還是擺在那邊。
我認為可以大家下面推文表示支持反對,直接計數達到一定數量,例如:正方較反方多10位以上則請板主7日內回應,提出後續修改方向讓眾人討論,確定修改則就修改方向再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