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104-2的最近快入伍了,在今年定期健康檢查時意外發現一顆5公分左右的腫瘤,在
脾臟上面,基本上和醫生溝通以後,只能整顆脾臟切除or再觀察,但基本上我是覺得當兵
算是一種人生試煉,能進去嘗試也沒什麼不好,沒必要這樣逃避,我也聽很多前輩先進說
過能安全退伍才是真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
1.如果有診斷證明書,需要避免碰撞造成內出血,我需要新訓進入跟長官提出,還有這樣
會不會讓自己很沒用或者造成自己很攏員格格不入
2.因為當初兩年前沒看到,今年看到就有5cm,就是不想這麼急著切掉,所以跟醫生商量
是定期3個月回診照mri追蹤,這種情況下,請問我是還需要請醫生開診斷證明證明有這種
需求,還是到時候可以請病假,因為mri這種都要兩.三個月前就開始排了,而這時候我會
在部隊裡....
希望有人能夠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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