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liheng (悠游股海的肥子)
2016-01-19 08:06:39之前入伍前有po版詢問,板上有腫瘤的案例好像不多,不過那時候還不清楚是腫瘤詳細狀
況醫生建議隔三個月觀察,在做下一步行動,後來12月回診照CT&MRI確定是一顆5.2x3.4
的脾臟血管瘤,台大醫生看完給的建議是叫我盡可能避免碰撞、規律作息甚至去三總複診
然後去申請停役,但我翻停役規則上面寫的只有「肝臟血管瘤經影像學檢查直徑達5cm以
上者」,想請問有沒有大大是因為類似案例而提出申請的,應不應該丟出申請,應特別注
意什麼,又或者在軍中需不需要特別去軍醫再開一張診斷書做為證明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