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一些英文的報導(我也只看得懂英文 XDD)。基本上只有非常少數
的一兩家媒體用到 toxic (有毒)這個字眼去報導。而歐盟也並沒有禁止
薰衣草精油,而是希望 1. 加上警告標示(應該是說可能會引起過敏,請小
心使用),跟 2. 加強管制。
主要的爭議點應該在加強管制的部份。目前的薰衣草無法可管。也就是說你
弄一塊地來種薰衣草,在自家農舍買個設備蒸餾一下,就可以拿出來賣了。
賣得掉賣不掉是一回事,但是法律並不管你提煉的純度、裡頭有無添加物等
等。歐盟的新法律要加強這部份的管理,要求精油的生產者要比照化學物品
的生產者一樣,在提煉完以後要有一定的品管去確認品質。這個對於大多數
有點規模的精油商來講應該都已經有在做了,所以打擊到的會是一些小規模
的精油提煉者。抗議的生產者表示「薰衣草精油不是化學產品」,言下之意
是「你管太多了吧,我隨便煮煮就能賣的東西你要我虧本去作品管幹嘛?」
對使用者而言,這條新法令應該是件好事,雖然可能會有極少數品質不錯的
精油因為不肯做檢驗而消失,但是大部分能繼續生存下來的,品質都能有一
定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