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R: [分享] 好美的精油鍊 一文

作者: Voglia (雨日)   2016-12-19 19:04:40
各位板友們大家好,抱歉因為最近工作繁忙一直沒有時間處理版務,
之前接到針對 keiiy49 R: [分享] 好美的精油鍊 dearest Grace 一文之檢舉,
判定與處理如下。
1. 版規第八大項
[分享]
8.1 分享文僅供使用者與版友交換經驗使用,
廠商、店家、工作室主人欲提供與自身事業有關之商品與服務資訊
請用情報文,與自身事業無關則可使用(比如AA芳療師分享BB
芳療產品之體驗)
欲發表自身職場甘苦體驗請用心得文。
2 除情報文外,不得於文中提供金額與交易途徑,亦不得提供交易連結。
由發文者keiiy49所提供的圖片中蓋上的FB賣家名 @keiiy49 同 ptt ID 這點,
判定keiiy49 具店家身分,故已違反版規 8.2。
2. 版規第九大項
[心得]
9.1 心得文供所有人發表心得使用,唯不得提供廣告宣傳訊息。
3 店家工作人員或從業者請務必避嫌,請勿參與版面上關於自家商品或
服務之討論。
同上,因 keiiy49 為賣家,故違反版規 9.3。
3. 建議處理方式
keiiy49在版面上看見詢問物品正好為自己賣場所經營的項目之一,出於善意
提供相關資訊與代購資訊,卻因此違反版規。
日後若有類似情事,建議各位賣家/從業人員,
(1) 私訊給在版面上詢問購買處的使用者關於自己提供的相關服務。
本版禁止公開徵求站內信,但並未禁止版友主動寄站內信給版友。
(2) 另發一篇文章廣告自己提供的相關服務。廣告文適用情報規範。
本版版面禁止交易行為,但並未禁止提供情報。
4. 如有相關問題,例如不明白什麼情況怎麼回文會不會違反版規,而且即便
閱讀過版規後也還是不確定,可在此留言詢問,或來信詢問。
請盡量不要一句「如有違反版規請版主刪除」,發文前或回文前閱讀版規
是基本,版主要刪除文章需要引用版規註明後才能刪除,以示公正,所以
文章加了這句話沒有任何意義,如果真的擔心違反版規請先閱讀版規,如
果真的擔心違反版規請先來信詢問如此發文是否妥適。
5. 結論
受檢舉人 keiiy49 違反版規8.2、9.3,刪文處理並警告一次。
如有異議直接回覆此文或來信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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