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rtistic-Pho版版規 V001.1

作者: flylily (★ 凱薩琳 ★)   2010-08-01 01:39:20
1.當您想找尋藝術照的相關資訊時
您可以爬文、參考精華區、按"/"輸入關鍵字找尋您想要的東西
2.發文請選標題
3.本版禁用注音文,請選字,以利大家閱讀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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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要修改文章請按大"E"即可修改文章
6.請不要發表與本版討論主題無關的文章
本版僅限討論有店家、付費的商業行為,
徵模特兒、攝影師、婚攝等....請移駕適當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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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拍照心得、作品等請移駕更適當的版面
7.不要以公告當標題
8.歡迎店家上網分享優惠訊息;
但代客PO心得文、分享自己的作品一律禁止
9.以上版規確實執行;若違反者會直接刪除不另告通知,
累犯2次劣文處理;累犯3次劣文加水桶一個月
請大家發文的時候可以按照這個方式發文
[心得]→拍照的經驗分享;請盡量加上寫真公司名稱方便版友搜尋關鍵字...
[情報]→各類優惠資訊....
[反推]→對商家的不滿....
[請益]→當您的問題爬文還有精華區都找不到時..
[討論]→針對某些問題討論
[活動]→團體報名之類..
[轉讓]→有任何包套之類需要轉讓的...
[公告]→版主以上使用的
感謝大家的配合
版工 flylily 2010/8/1
作者: surna (......)   2010-08-05 16:13:00
P.S. 那前面幾位不照規定的,要處理一下嗎?
作者: flylily (★ 凱薩琳 ★)   2010-08-08 13:58:00
這公告之前的文章不追究..以公告之後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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